23日對外公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,要將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作為動力,鞏固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。

“改革是推動鄉村振興的關鍵法寶。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,全篇都滲透著改革精神,實際上是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所部署的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任務的具體落地實施。”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如此說道。
在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這一章節中,文件對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、合理管好用好農村資源資產、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等方面作出了具體部署。
金文成指出,要聚焦構建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,把進一步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作為主要攻堅方向,將發展縣域經濟作為主要戰場,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,為加快農業農村生產力發展開辟新路徑。重點需要把握以下四個方面內容:
一是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。要進一步穩定和優化農村土地承包關系,有條不紊地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試點工作,遵循“大穩定、小調整”的原則,確保絕大多數農戶的承包地能夠總體順延、保持穩定。按照“保障居住、管住亂建、盤活閑置”的標準要求,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,積極探索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、入股、合作等方式實現盤活利用的有效途徑。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,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權益保護機制,切實保護好包括農民和集體在內的各方合法權益。
二是大力深化農業經營制度改革。為適應農業從業人口老齡化趨勢以及農業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新需求,要加快構建以家庭經營為基礎、以合作與聯合為紐帶、以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。
三是科學管好用好農村集體資源資產。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,我國已基本摸清了集體資源資產的現狀。接下來要加強規范管理和有序利用,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,賦予農民更為充分的財產權益,不能采取“一刀切”、齊步走的方式,同時要注重防范經營風險。
四是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。要建立健全多方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,充分激發地方政府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積極性。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制度,切實維護進城農民的合法權益。